2020-09-02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与过去的24%和36%相比有大幅度的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自2020年8月20日《规定》生效后,人民法院受理新的民间借款纠纷案件全部适用本《规定》,而对于借款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案件,可参照原告起诉时LPR的4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