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鉴于江北嘴基金公司、首发基金公司以及其管理的各子基金的审计报告已正式出具。管理部会同综合部及时梳理公司管理的各基金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已完成江北嘴基金公司、首发基金公司、两江服务业基金、广阳岛壹号基金、巫溪基金、万州基金、津信基金、麻柳基金、丰展合伙企业的年度报告报送工作。
公司将遵守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按时报送相关报告,完成信息公示工作,促使公司合法、合规经营。